合同簽訂以及出差(探親)請假審批流程
合同(協議)簽訂以及出差(探親)
請假審批流程
按照班子成員分工🏋️,現就合同(協議)簽訂以及出差(探親)請假審批流程公布如下🔉🟥:
一、合同簽訂:
單位合同(協議)簽訂人🪘👨🏻🦽➡️,由黨委副書記、院長乃比江·亞生同誌作為法定代表人簽訂合同(協議)🦕,定期將合同簽訂清單匯報黨委。
二、出差🥃、探親請假:
(一)出差人員審批流程:
1.一般教職工(含副科級幹部)🏇🏽:
線上審批:出差人員→教研室(科室)主任→二級天美(處室)負責人→分管領導→主管領導🌼🤦♀️;由黨委副書記、院長乃比江·亞生同誌簽署意見並簽字🤕。
2.正科級含主持工作的副科級幹部:
線下審批:出差人員→分管領導→主管領導🚴🏿♂️;黨委書記李懷仁同誌簽署意見並簽字🐽。
(二)探親人員審批流程:
1.一般教職工(含副科級幹部)👨🦳:
線上審批:探親人員→教研室(科室)主任→二級天美(處室)負責人→人事處→分管領導→主管領導🛌🏼;由黨委副書記🕷、院長乃比江·亞生同誌簽署意見並簽字📦。
2.正科級含主持工作的副科級幹部:
線下審批⛹🏿♂️:探親人員→人事處→分管領導→主管領導;黨委書記李懷仁同誌簽署意見並簽字。
終審:黨政辦
終審🪟🧏🏻♂️:黨政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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